風險管理委員會

一、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委員計4人,由3位董事(含2位獨立董事)及1位公司主管擔任。

安馳風險管理委員會係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風險管理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建立健全之風險管理及強化公司治理、實踐企業永續發展。風險管理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及各部門主管或業務承辦人員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風險管理委員會視需要徵詢外部顧問意見,以評估風險並儘早提出防範建議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

職稱

姓名

主要現職

主席/主任委員及獨立董事

陳仁輝

本公司獨立董事

副主任委員

周竺鼎

本公司副總經理

委員及獨立董事

王子柔

本公司獨立董事

委員

許耿豪

本公司永續經營部副理

二、風險管理程序及相關辦法

檔案名稱 下載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圖

三、風險管理委員出席情形

114/11/11召開董事會,通過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

四、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日期

內容

決議

114/11/11

董事會

  1. 114年度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含公司重大風險鑑別並擬定後續對應方向)
  2. 114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無異議。

  1. 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
  2. 訂定「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3. 委任本公司第一屆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

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14/11/11

審計委員會

  • 114年度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含公司重大風險鑑別並擬定後續對應方向)

無異議。

五、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2. 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3.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4.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5. 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6. 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